拆解關鍵問題
只要設定好目標、設定好關鍵問題,就能進入解決關鍵問題的結構化流程。
詳細的做法將在第 2 章為大家解說,基本上的概念如圖表 3 所示,把解答關鍵問題所需要的問題設定成金字塔狀,仔細拆解 用來解決問題的概念後,從末端的問題導出答案,把答案匯總起 來,就能回答關鍵問題。
以下將再次為各位說明這種方法論為什麼重要。我在第一線進行顧問諮詢的業務中,發現客戶大致會從以下四個邏輯層面的角度提出質疑。
第一種是「問題或觀點文不對題」的狀況。
第二種是「邏輯架構有漏洞」的狀況。
第三種是「邏輯過於跳躍」的狀況。
第四種是「事實不可信」的狀況。
以下分別帶大家依序來看。
四種主要的「邏輯毛病」
第一種「問題或觀點文不對題」的狀況,是指沒有回答到客戶想知道的事。
以前面的中小型企業的例子來說,課長想知道的是「為了提升 20%的業績,該怎麼找到主要的目標客層,該怎麼對那個客層發動攻勢?」,所以如果回答「導入○○這種 SaaS 型的數位行銷工具」,就屬於文不對題的狀況。
這種狀況與其他三種狀況比較起來,「根本」的部分就錯了, 所以無論根據再怎麼細緻的解析,提出再宏大的概念,對交辦工 作的人來說,反而是最沒有意義的情況。
第二種「邏輯架構有漏洞」的狀況,是指在傳達訊息時沒有掌握到應該要處理的問題。
以上述課長與股長的例子來說明,雖然明確設定了「為了提升 20%的業績,該怎麼找到主要的目標客層,該怎麼對那個客層發動攻勢」的關鍵問題,卻只做出「應該直接登門拜訪」的結論, 沒有討論到在網路上打廣告之類的方法,即屬於這種狀況。
第三種「邏輯過於跳躍」的狀況,說得更直接點,就是「思考脈絡有缺失」。
沿用前面的例子,假設打動目標客層的手段分成訪問型營業(推式策略),以及在網路上刊登廣告(拉式策略),沒有先討論優先順序如何安排,就匆忙做出「應該更重視在網路上刊登廣 告」的結論,即為「邏輯過於跳躍」。
第四種「事實不可信」的狀況,則是在討論手法的優先順序時,引用數據來佐證哪種方法的營業效率比較好,但那些數據可能全都來自個人的部落格,未經科學證明,把不可靠的資料拿來用的情況。
在以上四種經常受到客戶指責「邏輯過於粗糙」的狀況中, 只要能好好做到結構化思維,亦即「結構化問題」,就能避免前 3 種狀況「問題或觀點文不對題」、「邏輯架構有漏洞」、「邏輯過於跳躍」發生。
本文取自《 【圖解】結構化思維:MBA、日本最大智庫、一流顧問都在用,終結問題一再重複的邏輯思考實踐術!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