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創公司IPO的大小事這麼多!上市櫃有何好處?又如何避免股東拖垮企業效率?

股權的意義與重要股權比率

劉會:「你剛剛在說明股份時提到,股東所持有的每一股,都代表他享有多少公司權益的份額,這是從股東的利益分配來說明股份的意義。另一方面,股東所掌握的每一股份,其實也表彰了股東承擔多少企業經營的責任,在一般情況下,擁有越多股份的股東,往往也是公司中越具有權力決定營運方式的人。」

年輕人:「這個我懂,簡單來說就是,股份既是公司利益的分配依據,同時也是經營公司的話語權大小。」

劉 會:「沒錯,為什麼會說股份多寡決定了話語權的大小呢?這是因為在公司法的規範下,公司內許多牽涉到股東權益的大大小小決議,都需要經由一定的股權比例才能通過決議。如果你手中掌握的股權不夠多,很可能你的許多重要決議根本無法通過。」

年輕人:「例如修改公司章程,或是股東想要解任某一位董監事,這些都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才行。」

劉 會:「是的,公司法針對事件的不同性質,還分別列舉數個重要的決議,一定要經由股東會的特別決議,也就是要達成『2/3股東出席,出席1/2以上同意』。這也是為什麼即使占有公司超過50%的股權,依舊不算是對公司有絕對控制力的原因,因為真正對股東有重大影響的決議,還是得由67%以上的股權同意才可以。」

年輕人:「嗯……這件事真的很重要,每次召開股東會討論重要決議的時候,我都會確保出席跟投票的股權比例有達到門檻,不然到時候做不成決議,許多重要的議案就執行不了。」

劉 會:「我要特別強調一點,上面的重要股權比率,是針對未公開發行的公司統整的。公司法有針對公開發行公司提出不一樣的股東會特別決議門檻,只要1/2出席,出席的2/3同意即可,跟剛剛的非公發公司比率剛好相反。」

年輕人:「咦?這樣好像我只要掌握51%的股權,就等於一定可以通過股東會特別決議的門檻了?為什麼公開發行的公司反而門檻比較低呢?」

劉 會:「這是因為公開發行公司股權會高度分散、股東人數眾多,召開股東會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。你試想台積電這種超大規模的公司就知道了,股東動輒幾十萬甚至破百萬的人數,這麼多人都要按照公司法的程序發出通知書、設定議案,還有現場投票……,要是門檻不適度降低,豈不是大幅增加公司的行政成本。」

年輕人:「原來如此,聽起來真是大工程。」

劉 會:「那麼,說回『股權設計』。之所以要討論這件事,就是希望公司的創立者/領導人,能夠在事業成長到一定規模之前,握有較大的經營話語權,確保公司營運能按照一定的方向前進。」

股權設計的基本概念

年輕人:「記得當初草創公司時,劉會您就給我股權設計的建議了。」

劉 會:「沒錯,上次談到這件事是在你剛要設立公司的時候。事實上,在公司發展的不同階段中,一定需要許多資源才能夠順利成長。而通常掌握技術或Knowhow的創辦人,缺少讓產品商業化或規模化的經濟資源,因此需要對外募資,請求擁有資源的人成為公司的股東,並將資源投入公司。而隨著新股東的加入,原始創辦人的股權比例便會不斷下降,若沒有仔細設計過,可能就無法掌握股權的重要比例,失去控制權。」

年輕人:「所以為了避免這種事,身為創辦人,要怎麼設計我的股權?」

劉 會:「每次在跟新創團隊討論股權規劃時,我都會先強調一個觀念。」

年輕人:「什麼觀念?」

劉 會:「股權規劃只是手段。真正重要的目標,其實應該是技術團隊與資方一起共同努力、互相信任,將企業的價值做大,如此一來,即使手中握有的股權不多,但少少一股也可以擁有極高的價值。反過來說,如果公司沒有做起來,即使手上握有大量的股權,終究也是一場空。」

年輕人:「嗯……。確實有道理。」

劉 會:「當然我也可以理解,許多創辦人或是技術研發團隊,都會覺得自己好不容易將公司發展到一定的階段,若一下被金主併購一大部分的股權,就好像自己生下的小孩被別人搶走的感覺。但,為了爭奪公司的大股而失去寶貴的資源,我認為得不償失。」

年輕人:「但有時候金主也很愛指指點點呀!如果我們這些做事的沒有占大股,很難推動自己認為對公司好的決策,還要成天說服股東後才能執行,根本降低做事的效率。」

劉 會:「我認為營運團隊跟股東一定都是為了公司好才提出各種建議,只是有時候雙方立場不同,所以需要溝通與協調。畢竟金主投入資源也有風險,創業團隊更是把自己的全部精力跟時間都投入事業了,大家都會有自己的堅持和追求。」

年輕人:「嗯,風險這部分我也同意,大家都在一條船上,應該要同心協力才是。」

劉會:「在這樣的觀念下,我們去設計股權占比,事實上是要建立一個協調股東與創業團隊的經營機制。在創業初期需要經營效率的時候,讓創業團隊占據大股;而對於提供資源的股東,則分配較少的股權,但要確保他們依舊可以取得相應的回饋,以及必要的退場機制。」

年輕人:「這的確是應該的。對於提供資源的股東,本來就也要保障人家的權益。不過劉會,我現在想知道的是當公司面臨上市櫃,對外募資時碰到股權分散的問題,我們又該怎麼去應變?」

劉 會:「上市櫃的過程中,主管機關要求企業進行股權分散,條件大約是由外部股東持有20%以上的股權或占有已發行股份總數達1,000萬股以上,這項條件通常不會影響到企業的經營權,所以經營團隊還能保有一定的控制權。」

年輕人:「意思是我不用擔心因為股權分散失去控制權嗎?」

劉 會:「隨著你的公司逐步走向上市櫃,最終你的股權比例一定會不斷被稀釋,不過到了那時,公司的經營權與所有權已經徹底分離,企業變成由專業經理人主導,而股東則是企業權益的享有者。」

年輕人:「原來上市櫃後最終都會降低持股啊……。」

劉 會:「是呀!所以也有一些不需要對外募資、本身事業穩定經營的企業,選擇不上市櫃,許多隱形冠軍都是這樣的。」

年輕人:「可以穩穩賺,又不用釋股給外人分散股權。」

劉 會:「這的確是一種選擇。但在資本市場中公開發行也會為公司帶來許多好處。除了在募資上變得快速又便利外,公開發行還能增加公司的知名度和可見性,吸引更多投資者與社會大眾的關注,也能招募到更多優秀的人才。此外還會讓股票的價值隨著企業的成長而變化,對公司長期發展帶來助益。」

(劉會停下了話題,因為他發現年輕人露出了思考的表情)

本文取自《 新創公司IPO的100件大小事:一本讀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,走向上市上櫃之路》,作者: 戚務君劉福運吳宗翰莊秉義 ,時報出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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