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神巴菲特的致富秘密:從複利帶來喜悅

巴菲特一直認為長期遊戲是最好的遊戲。這又繞回到他對於複利的喜愛,強烈到當他的妻子蘇西多年前想要捐錢給慈善機構時,巴菲特堅持要等等,這樣子最終捐出去的錢才會多得多。巴菲特是個想法真的很長遠的人,動輒是以十年甚至二十年來思考。他今天一塊錢也不想浪費,因為他知道複利未來會讓這一塊錢變得更多,而且是多很多。人類的心智並非天生習慣以指數思考,因此未能在直覺上欣賞不可思議的複利力量。

人類最大的短處,就是欠缺理解指數函數的能力。—艾爾.巴特雷(Al Bartlett)

根據 72 法則,我們若是以 26% 複利成長,每三年就可以讓資本翻倍,十年就可以翻 10 倍,二十年就可以翻 100 倍。我了解到利潤再投資以及複利動態運作的那一天,就立刻知道我這輩子會變得很有錢,只需要開始行動就行了。我開始期待每一天,視其為學習與進步的新機會。投資的目的應該是幸福、喜悅、成長、智識上的滿足,以及最終得以心平氣和。財富與財務富足,不過是終身學習自然形成的副產品。

你會經常在許多價值投資人身上,發現到一個共通的特質:我們終於了解到複利力量的那一天,對我們來說是宛如脫胎換骨的一刻,我們從此把簡約當成一種生活方式。(簡約並不是避免花錢,而是只把錢花在會為生活增添價值的事物上。)創造財富的關鍵在於投資時間,在人生中沒有及早養成良好的儲蓄習慣,其機會成本可能會很龐大。讓我們看看以下這兩個人除了如何運用時間以外,其他選擇完全一樣的範例。

保羅 18 歲,他在畢業後得到一份工作,並且開設了羅斯個人退休投資帳戶(Roth IRA)。他每年在帳戶裡頭存入 5,000 美元,直到他 70 歲之前都一直保持這樣做。他是個一無所知的投資人,投資在費用低廉的低成本指數型基金,定期定額投資,把股息進行再投資,賺到的報酬跟過去一個世紀內的市場名目報酬一樣(大約 10%)。因此他達到的最終財富,比 700 萬美元略多一點。

彼得也是 18 歲,同樣在畢業後得到一份工作,但他完全沒有儲蓄,因為他想要在「歡樂」歲月裡,獲得立刻享樂以及可炫耀的消費。他直到 30歲才開設退休帳戶,每年存 5,000 美元,做法跟保羅完全一樣。彼得存入的錢只比保羅少了 6 萬美元,而且距離 70 歲還有四十年的時光,所以他覺得這樣也不差。然而當他到了退休年紀時,卻只有 220 萬美元。

保羅跟彼得累積的投資額僅僅差了 6 萬美元,最後的淨值卻相差 480 萬美元。這個範例就如同約翰.伯格所說,是「謙遜算數的無情法則」。時間就是投資的力量。班傑明.富蘭克林出於他對當時新成立的國家所抱持的強烈樂觀看法,而進行的永垂不朽的複利實驗故事,最能說明這點:富蘭克林在 1790 年去世時,他給波士頓和費城這兩座他最喜愛的城市,各餽贈了 5,000 美元。他規定這筆錢要進行投資,而且要在餽贈一百年後跟兩百年後這兩天,才能夠支付這筆錢。過了一百年後,這兩座城市獲准
提領 50 萬美元,進行公共工程計畫。過了兩百年後,這兩座城市在 1991 年收到帳戶餘額,每座城市已經複利累積了將近 2,000 萬美元。富蘭克林這個範例以戲劇化的方式,教導我們每個人複利的力量。富蘭克林本人喜歡如此描述複利的好處:「錢滾錢,錢滾到的錢也會滾錢。」

倘若你對於時間對複利累積財富,所扮演至高無上的角色仍未信服,那麼請想想這點:倘若巴菲特是在 30 歲才開始投資,他現在的身價就「只有」大約 20 億美元。但他在小學三年級就開始投資,到 30 歲就累積出 100萬美元,至今則有大約 810 億美元的身價,足足多出了 790 億。巴菲特的身超過 99%,是在他 50 歲生日之後才創造出來的。這裡的關鍵結論是:複利的力量在於推遲。守則一:絕不要賠錢。守則二:要活得又久又健康。本文取自《複利的喜悅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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